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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113

各学院(部)、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4〕100号)要求,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办法》(师大学〔2019〕24号)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称号。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

在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要优中选优,更加注重考察学生政治素养、品行操守、学习成效、服务奉献、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受师生认可和赞誉;勤奋刻苦,矢志奋斗,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在所学专业领域有建树、有成果,成为学习的先进表率;学以致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运用所学知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体魄强健、情趣高尚,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躬身劳动实践,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探索创新、勇攀高峰,勤于钻研专业知识,善于吸收前沿成果,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研究生层次还应具有更高学术造诣。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从本次推荐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五)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2.存在考试不及格。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或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完成学业。

4.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6.消防、实验室、宿舍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被通报。

7.班级中有学生受纪律处分、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推荐。

8学校其它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进行等额评选,各学院(部)、书院学生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标准根据分配推荐名额(附件一)推荐人选

2.三好学生标兵进行差额评选,将各学院(部)、书院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汇总名单中排序第一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经学校审核资格后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选。

3.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差额评选,各学院(部)、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2个,报送材料时注意排好优先顺序。

4.研究生指标由研究生院统筹分配并由研工部统一审核汇总。

5.往年已获评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评选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带动更多大学生向先进对标看齐,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2.以学院(部)、书院为单位按相关要求推荐候选人并在院(部)内公示3天,学校审核后将最终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学院(部)、书院负责申报材料审查、推荐;经学校复核有不符合推荐标准的,该名额收回作弃权处理,不再递补。

五、材料报送

由各学院(部)、书院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表(附件二、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四、五)、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表(附件六),请注意排序,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装入档案袋(标注学院名称),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生成压缩包,以“XX学院省级评先评优材料”命名)通过U盘拷贝报送至致远楼422室(本科生),文渊楼113室(研究生)。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2日18:00。

联系人(本科生):郭委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联系人(研究生):冯森、孟玲玲  联系电话:0373-3329236

附件.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