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认真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和范围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具有我校学籍且品学兼优、通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3. 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2600元。具有我校学籍且通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含预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见附件2)
四、日程安排
1. 9月10日—18日,各院(部)认真组织宣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做到每位学生均知悉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2. 9月18日—9月22日,符合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各院(部)经各层次工作小组评议确定最终拟获奖助名单,并于9月23—27日将奖助结果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3. 9月27日18:00前,通过评审的学生通过扫描河南师范大学资助在线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再进行相关项目的申请。
4. 9月28日组织各院(部)资助工作专员在致远楼424进行奖助学金填报系统的相关培训。(具体时间另行在资助群通知)
5. 9月29—10月7日,各院(部)数据自审、调整阶段。
6. 10月8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复审并提出拟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并于10月9日—14日进行校内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1份。
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材料(见附件4)。
4.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见附件5)。
5. 资助工作专员名单(见附件6)
请各院(部),于10月10日上午12:00前,以上第1-4材料纸质版依序排列,不装订报送至致远楼422。9月14日上午12:00前,以上第5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422。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报送纸质时间为准,均发送至邮箱2018293@htu.edu.cn。
(二)填报要求(见附件7)
六、其他要求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电话:0373-3329374
附件2:评审程序.docx
附件6:资助工作专员名单.docx
附件7:填报要求.docx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