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一。本工作通知只面向已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学。
二、受理对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2、2023、2024、2025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受理时间
9月9日-9月22日
四、各单位收集以下两类贷款材料:
(1)电子材料
受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需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表》。审定自己的“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录入正确的“回执验证码”、“学生学号”、“欠缴费用总额”,为方便信息统计,以上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修改。
(2)纸质材料
受理机构为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根据不同省份(河北、黑龙江、福建等)银行需要,报到后须将办理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如《高校回执》、《受理证明》或《回执单》等反馈给贷款受理机构,贷款手续才算完成。学生申请资料上填写完整个人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贷款管理科盖章。
各单位于9月11日之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表》Excel电子版发送到103236476@qq.com。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