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尚诚朴 勤学问 重团结 养正气”的优良学风,持续擦亮“学在师大 心系国家”育人品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积极营造“以评促学、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及《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先进班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1.先进班集体:实行差额评选,各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2-3个参评班集体(按推荐顺序,由上至下填报);
2.优秀辅导员:按照《河南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本单位现任专兼职辅导员总人数的10%;
3.三好学生标兵: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
4.三好学生: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5.模范学生干部:院(部)学生总人数(2025级除外)的5%,获先进班集体者当年追加模范学生干部2名;
6.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院(部)学生总人数(2025级除外)的2%,校团委名额单列;
7.各院(部)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1.组织学习:评选前须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全体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2025版《学生手册》中汇编文件),使师生充分了解评选条件、评选依据和评选程序;
2.组织评选: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保证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开、公正;综合考评认定中要将学生思想状况、日常表现、节俭行为习惯、修身文明养成情况作为重要评选指标;
3.院内公示:综合考评成绩和各项评先结果须在院(部)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学校审核与公示:学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
5.纪律要求:评选工作要客观公正,评选结果要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涂改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者评选结果的,一经查实,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送要求
1.先进班集体:填报“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2),文件名称按XX院(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报送;
2.优秀辅导员: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三个步骤进行,推荐人选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材料报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科(致远楼437室);
3.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暂时不需要报送材料。模范学生干部需要填写“2024-2025学年模范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4);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需要填写“2024-2025学年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见附件5);
4.特殊情况:凡2024-2025学年有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双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受影响)、受纪律处分仍未解除、发生学籍变动及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先,学院要填写“2024-2025学年评优评先特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5.文本格式:除固定表格外,其他材料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居中,内容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8磅;
6.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学生)相关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以院(部)、年级逐层级分类,以2024-2025学年XX院(部)XX年级XXX命名,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致远楼422室);
7.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严格审核,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超出最后报送时间或由学校审查出不符合评定条件的,该名额作废,不再增补。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综合考评通过“智慧学工”“综合考评”模块进行录入(操作手册见附件7、附件8),最终成绩生成截止时间:9月18日下午18点之前,最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得少于3天),需要打印纸质版,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与电子材料(通过U盘)一并报送至学生管理科;
2.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学生)汇总登记表以及特殊情况登记表报送时间:9月22日下午18点之前。
五、其他
请各院(部)委派专人作为本单位评先工作联络人于年9月10日20点之前进入QQ工作群(见附件9),入群时请备注院(部)名称+姓名。
联系人:郭 委 电话:3329373
联系人:刘 松 电话:3328878
党委学工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