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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及班级自我管理委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次数:15

各院(部)“一站式”学生社区

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持续构建校、院(社区)、班三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学生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工作体系,开展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及班级自我管理委员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以下简称学生自管会、班级自管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自管会统计报送

各院(部)聚焦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结合包建“一站式”社区学生自我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本学院(社区)学生自管会成员名单,并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可由社区专员兼任)。

学生自管会主要由主席团、办公室、自律委、服务部、宣传部组成,成员名单填报详见附件1(XX学院学生自管会信息统计表)。

二、班级自管委员统计报送

请各院(部)安排部署,在每个班级设置1名学生自管委员,可重新选举,也可由班委或其他学生骨干兼任

班级自管委员是“校—院—班”三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包括:围绕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职能开展班级工作;配合对接校、院学生自管会工作,动员同学们积极参与自我管理服务相关活动;主动收集同学们在学业、生活、成长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学生自管会等渠道,及时向学院或学校反馈,协同推动学生自我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班级自管委员名单填报详见附件2(XX学院班级学生自管委员信息统计表)。

三、信息报送要求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负责老师认真审核确定学生自管会和班级自管委员名单,并2025年12月5日(本周五)下午18:30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Excel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hsdlgh@126.com,文件命名“XX学院学生自管会及班级自管委员名单。报送名单的纸质版材料须经院(部)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与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

联系人:张汪洋

联系电话:3328826

附件1:XX院(部)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XX院(部)班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学工部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