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辅导员工作团队和创新成果,经个人申报,院(部)推荐,初步评议,现已进入校级评审答辩环节。为确保答辩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2月9日下午15:00
二、答辩地点
树蕙堂
三、答辩人员
进入答辩的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
四、参会人员
各院(部)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五、答辩程序
1. 答辩准备
所有答辩主持人请于答辩当天准时到达会场,进行签到,并完成PPT最终调试。
2. 现场答辩
主持人陈述:各工作室主持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汇报,需借助PPT演示,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
3. 评审与公示
评审专家组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答辩内容要求
答辩汇报应重点突出、内容详实,主要围绕(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建设背景与基础:结合当前学生工作的热点与难点,阐明工作室设立的必要性与团队已有的工作基础。
建设目标与思路:阐述工作室的总体目标、具体建设规划和创新性工作思路。
实施路径与计划:详细说明未来建设周期内的主要举措、研究方法及具体工作计划。
预期成果与推广价值:提出可考核、可展示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并说明其可复制、可推广的预期价值。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3328878
党委学工作部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