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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1+3青春导航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6-07-09    浏览次数:10

各院(部):

为打造朋辈互助成长共同体,实现“导航一程,陪伴四年,受益一生”的预期,让师大的每一名学生,不仅在大学时期能得到“优秀导航员”的持续帮助,还能在未来的人生征程中,始终有一个“过来人”为他的人生导航。党委学部决定启动20261+3青春导航员”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青春导航员”,由各院(部)从在校高年级本科生中推荐选拔一批成绩优异、素养全面、富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担任。该计划采取“1+3”精准对接模式,即1位“青春导航员”一般对接3名新生,为全体新生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指导,助力新生顺利开启大学生活。

二、参与对象

高年级优秀学生骨干、2026级全体新生。

三、选拔条件

各院(部)在选拔“青春导航员”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近两学期无挂科情况。

3.具备出色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倾听与交流,能够有效与新生建立联系,传递信息。

4.热爱公益事业,富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主要任务

各院(部)“青春导航员”要围绕全体新生成长成才需要,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思想引导

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助力新生以积极向上的思想状态迎接新的校园生活;引新生感悟学校百年红色底蕴,增强认同感与归属感。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进一步厚植家国情怀,鼓励有志学子踊跃参军报效祖国,践行师大学子“学在师大·心系国家”谆谆誓言。

(二)专业辅导

系统介绍本学院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及最新人才培养改革举措,帮助新生了解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实践教学资源。向新生介绍所学专业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市场需求、就业前景等情况,宣传推介本专业学习榜样典型,分享专业学习经验与典型榜样案例,增强新生专业认同感和学习内驱力,引导其科学制定学业规划

(三)安全宣导

向新生宣传文明健康上网方式,引导他们养成合理使用网络习惯,强化文明用网和隐私保护教育,提升新生对电信诈骗、网络借贷、不良信息等的辨识与防范能力。对新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新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养成安全良好的衣、食、住、用、行习惯。

(四)生活向导

向新生宣讲学校“奖、贷、助、勤、补、减、免、偿、险”学生资助体系,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新生;详细介绍校园地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新生全面了解“无担保要求、续贷便捷、信用积累及提前还贷奖励”等优惠措施,一对一助困解答,协助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手续,保障新生安心求学。精准对接每位新生,提前确定新生的出发时间、交通方式、出行线路、到校时间和地点等,确保在第一时间、准确地点接到新生并带领新生完成入学手续,为新生介绍校园生活设施、周边环境及校规校纪,解答新生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心理疏导

向新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新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推介有关大学生活适应、学习适应、人际沟通、压力调节等方面的技巧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解决其适应困难、学习压力大等问题,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生活学习环境变化,培养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积极适应大学生活。

(六)学业指导

向新生宣传《河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课堂”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帮助新生初步了解360课外训练、创新创业实践和学科竞赛等方面情况,引导新生全面认识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以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指导新生积极主动做好个人学业规划,从而引导新生将自我发展与个人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就业创业指导相结合,帮助新生正确评价自我、合理确定个人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大学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重视到位,积极组织。各院(部)要将“青春导航员”工作作为新生教育工作的关键,早谋划、早部署。建议各院(部)7月份做好本单位“青春导航员”选拔、培训、材料准备等工作(附件1),8月份新生信息获取后精准填写2026“青春导航员”信息对接表(附件2),做好“青春导航员”与新生对接和“青春导航员”培训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彰显特色,擦亮品牌。要围绕“青春导航员”工作任务,结合院(部)学生工作特色,及时总结凝练本单位“青春导航员”工作经验,共同擦亮“青春导航员”工作品牌。

(三)不断优化,注重实效。各院(部)要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青春导航员”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切实提高“青春导航员”计划成效,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的表现突出的“青春导航员”予以表彰奖励。

请各院(部)于8月15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材料,9月30日前报送经验总结材料,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nsfdxxsc@126.com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3328878

附件1:各院(部)“1+3青春导航员”工作安排表.xlsx

附件2:各院(部)“1+3青春导航员”对接新生信息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