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6〕23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研究生奖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
2025级(含)以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师大研〔2020〕5号)文件执行,2026级(含)以后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师大研〔2025〕10 号)文件执行。
(三)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9月16日—23日,学生申请,经年级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参评材料(至少5个工作日);
9月23日—30日,学校审查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及参评材料,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荐学生名单,评审候补学生;
10月8日—16日,学校公示拟获评学生名单(至少五个工作日),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数据录入,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国家助学金
9月18日—9月30日,学院公示国家助学金拟发放学生名单(至少五个工作日),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数据录入;
10月8日—10月16日,学校公示国家助学金拟发放学生名单(至少五个工作日),审核系统数据,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一)学透政策。评审前须召开各年级各专业动员会议(线上线下均可),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26版《研究生手册》)以及本院(部)综合测评细则,使师生充分了解评审条件、评审依据和评审程序。
(二)院内评审。学生根据奖助学金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院评审委员会和年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开、公正。
(三)规范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年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各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及评审支撑材料,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荐学生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畅通渠道。各学院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公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电话、工作专员电话及电子邮箱;学校党委学工部资助服务科,电话:3329374,电子邮箱:2018293@htu.edu.cn,评审期间及时回应学生疑问和意见建议,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好学生合理诉求。
(六)纪律要求。评审工作要客观公正,评审结果要真实有效,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当年评审资格,已发放奖励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报送材料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4.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年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5.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6.参评学生的评审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
7.学院各年级综合测评排名;
8.博士、硕士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的评审支撑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2),按推荐顺序由上至下排列,说明:汇总表需要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9.学院意见反馈渠道,包括电话、邮箱;
10.照片,主要包括各年级各专业动员会议(线上线下均可),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及评审支撑材料在院(部)内公示的照片;
11.博士、硕士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4、5、6);
12.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7);
13.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见附件8);
各项材料的具体报送时间请以工作群通知为准,请先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电话:0373—3329374
相关附件:附件1-8
党委学工部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