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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优秀“青春导航员”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6-10-13    浏览次数:69

各院(部)、各“一站式”学生社区:

为进一步彰显“青春导航员”朋辈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激发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内生动力,表彰先进、树立标杆,现决定开展2026年“优秀青春导航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新生“青春导航员”

二、评选人数

各院(部)上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2026年新生“青春导航员”总人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引领有力。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能够带动被导航学生端正思想认识、增强纪律观念、规范日常言行,在遵规守纪、文明修身方面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二)学业成绩优良,沟通引导有方。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不低于50%),近两学期无课程不及格。善于倾听、表达清晰,能够与被导航学生建立信任关系,及时传递有效信息。能够帮助被导航学生了解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习方法等,解答学业困惑,分享学习经验,带动其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形成良好学风。

(三)履职尽责到位,导航联系紧密。责任心强、乐于奉献,能够主动联系、精准对接被导航学生,导航联系密切顺畅。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至评选通知发布之日,每月有效导航联系不少于2次,围绕思想引导、专业辅导、安全宣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学业指导等方面持续为被导航学生提供帮助。

(四)导航成效明显,反馈评价满意。在青春导航员的朋辈帮扶下,被导航学生在思想、专业、安全、生活、心理、学业等方面获得实际帮助,导航成效明显。被导航学生对青春导航员总体评价应为优秀,如按百分制计分,导航成效平均得分应不低于85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联系频次、沟通态度、问题解决和导航成效等方面。

四、评选要求

各单位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评选工作,请将2026年优秀“青春导航员”汇总表电子版和审批登记表电子版于10月16日12:00前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nsfdxxsc@126.com,审批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437,最终名单通过学校评审,将在党委学工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联系人:刘 松

电话:3328878

附  件:

1.各院(部)2026年优秀“青春导航员”汇总表

2.各院(部)2026年优秀“青春导航员”审批登记表

党委学工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