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河南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0-10浏览次数:21

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科普及作品创作,进而促进公众人文素质的提高,省社科联决定开展首届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以下简称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河南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评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通过评奖,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成果,繁荣社科普及作品创作,推进河南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二、评选范围
2007年12月31日以前,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出版、发表、播发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以及省外公民以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为内容出版、发表、播发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均可申报本次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
(一)社科普及图书: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
(二)报刊社科普及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作品,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教育科研论文等。
(三)广播电视节目: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的原创社科普及节目。
(四)丛书、套书: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本)每个选题为一种。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五)社科普及音像制品、图片:正规出版社出版的CD、 VCD、 DVD、录音带、录像磁带等社科普及音像制品及图片;未正式出版,但在实践中效果明显的社科普及讲座音像制品及图片(附地厅级单位证明和讲稿或图片文字说明)。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优秀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作品暂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三、作品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作品。
   (二)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公众人文素质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作品。
   (三)图书编校质量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作品受众面广,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分类及奖项设置
本次奖项分为新闻类、图书类、文学类、音像类(含摄影作品)、论文类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次。
五、奖励办法
向获奖作者颁发河南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向有关部门推荐;评奖结果向作者单位通报,作为业绩考核、职称晋升的依据。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首届河南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评选申报表》,每篇稿件(含 1 份原件)和申报表复印件各一式5份,广播、电视作品文字稿一式6份并附录像带(1/2家用)1盘。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作品名称、申报类别、申报人及申报单位
(二)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08年10月21日前统一报送将申请材料交到科研处哲社科。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电子文档发送到czc0415@163.com;
 
 
                   科  研  处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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