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05级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开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9-17浏览次数:16

2005级全体同学:

      2009年度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现已正式开始,请有关同学积极到辅导员处申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8.9.16

附: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为了选拔、推荐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并拥护党的领导,品德高尚,成绩优异。
2、专业主干课成绩总评居同专业前列。
3、综合测评成绩位居同专业前列。
4、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在我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6、为我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①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
②在校期间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④曾有补考科目者
 
二、推荐按程序
 
1、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公布我院当年的应推名额(名额分配有上一学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情况决定)
2、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组成“推荐免试研究生审查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对所有报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严格按照专业主干课总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和附件分之和排出名次,根据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4、在学院公告栏内张榜公布被推荐学生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5、总成绩排名第一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资格到其他学校联系学校接受,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联系到学校(以接收函为准),就失去推免资格;总成绩排名第二的同学只有选择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权利,如果放弃,往下顺延。第一候选人如果选择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第二候选人就失去资格。
 
三、推荐办法
 
1、、总分(满分100分)
    参选人总分=学业成绩分+综合测评分+附加分
2、学业成绩分(满分65分,占总分的65%)
<1>、学业成绩以院系所选核心课程成绩为标准。
<2>、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65分
3、、综合测评分(满分30分,占总分的30%)
<1>、综合测评以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标准。
<2>、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30分
4、附加分:(满分5分,占总分的5%)
<1>、参加国家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创业计划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5、14、13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12、11、10分;
<2>、参加省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创业计划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12、11、10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10、9、8分;
<3>、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者,第一作者加12分,第二、三、四作者依次加9、8、7分;在CN上发表专业论文者第一作者加9分,第二、三、四作者依次加7、6、5分;
<4>、参加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含创业计划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分别加8、7、6分,项目参加者分别加6、5、4分;
<5>、参加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获重点资助且顺利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加8分,项目参加者加5分;获普通资助且顺利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加7分,项目参加者加4分;立项无资助且顺利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加5分,项目参加者均加2分;科研成果结项被评定为优秀者,项目主持人另加4分。
<6>、在学院《经管文丛》发表专业论文的每篇加2分。
<7>、为学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包括担任校、院级学生会主席、辅导员助理)加10分。
<8>、获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者加10分。
<9>、在高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者加10分。
<10>参选人本项综合得分=(本人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最高原始分)×5分
 
以上所列奖项中,如果是同一奖项,计最高级别分值。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08年9月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