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0-20浏览次数:113

各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8]5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9]2号)规定,各项目负责人需与学校签订合同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执行合同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四方共同签订。合同签订后,划拨项目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经费;不签订合同者,不予拨付经费。
        2、请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见附件1,下载后除签字外可用计算机填写),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6日之前交至教务处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文科楼206),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立项资格。
        3、各项目要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预期成果填写《合同书》,《合同书》所订研究目标低于《申请书》者,将退回有关人员重新填写。
        4、学校对各《合同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经签字、盖章,将《合同书》其中三份返回各学院,学院、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各持一份,同时发放经费本。

        联系人:秦豫皖        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201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名单.rar

教务处

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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