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3年1月和2013年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二、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
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国务院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
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