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民主党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培养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
四、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学校民族和宗教工作。
五、负责台港澳及海外侨胞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有关事宜。
六、负责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学校重大改革和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监督。
七、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与代表人士的联系,督促落实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
八、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和培训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等政治安排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工作。负责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战委员的培训工作。
十、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十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十三、同省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门、市委统战部保持工作联系。
十四、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