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九批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0浏览:1924设置


各相关学院、28个第九批省级重点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教202235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过程管理,检验建设成效,夯实后续建设基础,现将对我校28个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经河南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的28个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验收重点

1.各学科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进行对照检查,真实准确核查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可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拷贝)

2.建设期内各学科在学科方向、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显著进展和突出成效;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学校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改革的得力措施和成功经验,学科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省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三、工作安排

    1.学科自评。各学科认真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以下简称《终期建设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附件3);撰写《xx学科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附件4)。

    2.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内容、格式、数据等进行初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核评议,并对各学科建设目标、标志性成果等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形成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自评报告和自评汇总表,按时报送省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1.成果填报起止时间(201811日—20221231日),涉及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按20221231日现状填写。

2.各类成果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起止时间内获得、并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

3.各学科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验收材料,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成员产出成果,各学科成员和同一成果、平台不得交叉、重复严禁挪用其他学科资源。

4.各学科建设单位请于2023115日前,将本单位各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附件2)、支撑材料(附件3)和《自评报告》(附件4),各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文渊楼307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042141@htu.edu.cn可在提交纸质版时U盘拷贝)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2 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doc

附件3 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支撑材料.docx

附件4 XX学科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自评报告.docx

附件5 河南师范大学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pdf



联系人:赵璇  0373-3328667 文渊楼307A室  

  陈鹏  0373-3328677 文渊楼301B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