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历经一百零二余载发展,积淀了一定的办学底蕴和文化精神。为充分展示学校办学历史与发展成就,激励师生弘扬办学传统,传承学校精神,激发爱校情怀,加快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学校拟启动史料抢救性征集。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一、征集范围
河南师范大学学院在办学历程中形成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1.中州大学理科和河南大学理学院时期(1923—1953)
2.平原师范学院时期(1951—1953)
3.河南师范学院时期(1953—1956)
4.新乡师范学院时期(1956—1985)
5.河南师范大学时期(1985— )
二、征集内容
1.国家、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发言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2.各个时期学校领导、知名专家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创作作品,照片和使用过的有代表性实物等。
3.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等。
4.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5.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通知、请柬、代表证、会议文件、信函、聘书、证书、奖状、奖品、声像材料等。
6.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个人证件、票证、纪念章、毕业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录、师生间赠言等。
7.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8.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9.各个时期本校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
10.我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11.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12.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校史史料和实物,河南师范大学校史馆将登记造册。对所有捐赠的个人或组织,河南师范大学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拥有优先使用权。
2.复制备份:持有人如有自己保存原件的意愿,但同意进行复制或仿制的,河南师范大学校史馆将对史料和实物进行缩微复制、数字扫描复制或仿真复制保存。
3.代管寄存:持有人如有保存原件所有权的意愿,经双方签订协议,河南师范大学校史馆可代管寄存。
4.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四、展示方式
特别有价值的或反映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的史料和实物将作为校史馆常规展品,其他捐赠品将根据主题不定期进行展示。
五、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历届校友、社会各界捐赠。
六、有关说明
1.校史史料和实物持有人可通过电话、书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河南师范大学校史馆取得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2.凡提供实物的持有人和提供声像资料的持有人,请附文字简介,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及职务等。
3.直接交送或快递邮寄(请注明“校史资料”),校史馆承担邮寄费。
4.因路途较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直接交送者,可电话接洽捐赠事宜,校史馆将派专人上门接受捐赠。
5.校史馆将对以各种方式征集到的史料和实物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
6.校史馆对所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办理规范的归档入馆手续,妥善永久保存;对征集到的史料、实物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会注明捐赠者的姓名;捐赠人的相关权益将得到充分尊重。
七、联系方式
1.直接报送:河南师范大学求真楼106A(校史馆办公室)
2.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河南师范大学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校史馆) 邮编:453007
2.联 系 人:冯莉 孙伟彦 办公电话:0373-3328356
手机:15236457127
微信:15236457127
邮箱:18738332385@163.com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河南师范大学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