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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青年骨干在全省贫困县中开展“第一团支书”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贫困县中开展“第一团支书”工作的通知》(豫青联字[2018]27号,详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选派优秀青年骨干在全省贫困县中开展“第一团支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一团支书”工作,即组织选派优秀青年骨干到村级团组织中兼任第一书记,在帮助做好基层团建工作基础上,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基层群众。 二、派驻范围及人员选派 (一)派驻范围 新乡市原阳县 (二)选派名额 我校选派名额为1名。 (三)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高,信念坚定,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选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和青年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职责任务 (一)加强基层团建 突出政治性,强化第一团支部书记的身份意识,落实好基层团建各项任务。包括开展思想引导,规范组织建设,激发组织活力,做好推优入党等。 (二)助力脱贫攻坚 突出先进性,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优势,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包括当好脱贫攻坚宣传员,培养创业致富生力军,帮扶困境青少年群体等。 (三)为民办事服务 突出群众性,自觉对标践行焦裕禄同志“三股劲”,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在服务基层群众的生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包括密切联系青年群众,认真履行四项职责,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 四、管理考核 (一)工作期限时间。第一团支部书记以兼职形式到村工作,期限2年。任职期间,第一团支部书记在工作精力和驻村时间上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看齐,用心用力用情开展工作。根据派驻地和学校实际情况,驻村第一团支书可执行“五天四夜”在村在岗要求,也可采用集中或分次方式保证每月不少于1/5时间到村工作;入村前三个月,每月不少于1/3时间到村工作。第一团支部书记原则上不得提前结束任期,确需提前结束或调整的,须经学校批准。 (二)日常管理制度。实施扁平化管理,建立网络工作平台,强化工作指导,促进学习交流。第一团支部书记派驻期间实施工作月报告制度。 (三)考核考评制度。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团内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第一团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评价。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反映差的第一团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第一团支部书记任期结束后,由派驻地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扶贫办作出鉴定。鉴定为“优秀”的选派人员,学校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学校将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对象。 (四)激励机制。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扶贫办将适时评选表彰一批表现优秀的第一团支部书记和优秀支持单位,优先推荐优秀第一团支部书记作为“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各级青联委员人选。 各学院有意向报名的团干部和青年骨干请填写《河南省选派第一团支部书记申请登记表》(附件3),并于12月27日10:00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徐忠奎3325155 冀虹飞3329072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18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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