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落实,承担各级卫健部门对医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优质服务基层行、基层医疗机构及社区医院公卫、家医、全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负责拟定、修改、完善医院公卫及家医绩效考核方案,定期召开例会,进行绩效考核、台账公示、总结及整改落实。
四、负责各级公卫平台及专网的信息上报、管理,以及本院公卫系统的日常管理、问题反馈和维护工作。
五、参与各级卫健委及疾控中心组织的线上、线下会议及培训,并对各培训学习率及通过率情况进行督促及上报,制订本院公卫及家医培训方案及计划,并做好执行落实。
六、协助医院国家全科规培基层培训基地的申请及考核,并承担规培带教工作。
七、负责新入职教师的心理测量工作。
八、承担学校及社区心理咨询服务,并与省精神卫生中心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作高危学生的危机干预及转诊;
九、对国家基本公卫服务及家庭医生项目开展调研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公卫服务能力。
十、完成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