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工作职责
门诊部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护理和行政管理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负责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检查督促实施情况,按期总结汇报。
二、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受大批外伤、中毒、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门诊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门诊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根据我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就诊。
五、负责组织门诊病人入院和转诊工作。
六、管理好疫情报告和消毒隔离工作,督促、检查、实施防止门诊交叉感染的措施。
七、完成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