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6浏览:5428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现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1. 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2117)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2118)相关文件(附件12)及学院补充规定进行硕导遴选

2. 各学院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规模及现有导师情况,统筹考虑导师队伍建设。

3. 内聘副教授参加导师遴选,应有不少于1年的高校教学经历

4. 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不包括已与学校签定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高校推荐的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须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已在研究生院备案)推荐,生师比不得超过1:1.

二、材料提交

1. 学院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

1212日前,学院(部)提交导师任职资格遴选材料(系统内报送,校外导师电子材料)、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记录(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和通过人员公示名单(电子版,网页公示截图,模版见附件5)

2. 拟申请教师材料提交

校内拟申请学术型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系统开放时间:1126日至125相关操作流程见系统说明书(附件6)。

请注意:系统上传时,务必将“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放在一个文档,在系统扩展材料“其他”内上传并选择提交。

校内拟申请专业学位教师无需在系统提交材料,12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审核即可。

校外实践基地导师和校外合作高校(仅限专硕专业)拟申请导师采用电子申请表(附件7)12月5日前将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交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附件材料顺序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延期项目一律视为非在研项目); 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 其他

1. 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 请严格导师队伍遴选质量。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各学院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否则全院材料全部退回

3. 校内2022年通过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人员,同时具有具备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4. 硕导遴选中关于教育厅科研成果奖励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5. 近三年指201991日起至今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  马老师、史老师 0373-3325476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2、《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3、任职资格遴选汇总表.xls

4、 河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doc

5、公示模版_任职资格遴选.docx

6、系统使用说明.docx

7、专业学位导师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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