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3-31浏览:7568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开展富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般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博、硕士研究生(硕师计划除外)。已经承担过此项目的研究生不能申报。

项目主持人和参与者均为研究生,一个研究生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名字不得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同时出现。

往年项目到期,无故不申请结项或结项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主持人的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两年内不得申报此项目。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

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自然科学类项目博士、硕士分别资助11000元、70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博士、硕士分别资助8000元、4000元。

三、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申请延期结项的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紧紧服务国家和地区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

2.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

3.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晰,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4.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研究、实践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保证。

5.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立项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培养单位初审、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4月1日—4月21日)

研究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处。

2.培养单位初审(4月24日—4月28日)

单位根据上述推荐名额和评审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申报限额内向学校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4月2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即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成绩单装订在最后一页)、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合作说明书一份(附件4,非必要)(请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申报书封皮)及每个单位汇总表一份(附件5)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渊楼117房间),申报书、项目合作说明书扫描件(非必要)和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yjsypyb114@163.com。

3.专家评审(5月12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建议名单。

4.学校审批(5月中下旬)

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给予立项资助。

六、项目管理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乐 张卫刚     联系电话:3326186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doc

2.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docx

3.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合作说明书.doc

5.2023年科研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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