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关于安排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3-06-16浏览:2571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结合《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修课程安排》(附件1)安排本单位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程,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排课。

一、教室申请

各培养单位使用文昌楼研究生教室需先申请,经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意后方可使用。培养单位需先将文昌楼的课表(附件2,不需写教室号)电子版6月30日之前通过微信发给李乐,由培养科统筹安排教室。

二、排课流程

(一)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课程排课管理→专业课排课→点击右上端的“新增”。在点击右上端的“新增”前,一定要选择页面左上端的排课学期为“2023-2024秋学期”。

1、课程信息

1“开课院系”:选择本培养单位;

2)选择“开课课程”课程时,务必要以管理系统中对应年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号为准(有些课程虽然名称相同或相近,但编号却是不同的)。课程编号选择错误将会导致学生无法网上选课,也会导致学生的成绩和学分出错。

3“班级名称”默认为“课程名称1班”,建议调整为“课程名称+年级+专业”。如果两个专业合班上课(合上课程的编号须相同),只需要新增一条记录,学生可以选同个班;

4“适用学生”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5“百分制成绩”:如果选择该项,则在成绩录入时以百分计;若未选择该项,则在成绩录入时以等级计(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6网上选课”:如果排课时勾选了“网上选课”,学生就可以在管理系统中自行选择本门课程;如果排课时未勾选“网上选课”,学生就不能在管理系统中自行选择本门课程,只能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在排课页面下端“安排上课学生处人工添加学生。

2、阶段信息

1)排课阶段:

“起始周次”:新生为第2周至第18周,老生为第1周至第18周;

“连续方式”:一般为连续周,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做相关选择;

“任课教师可选择本单位教师,也可跨单位选择教师。

教室编号点击“选择”,然后在弹出的教室清单中选择上课教室(默认显示的教室为本单位教室)。

如果使用的是东校区综合教学楼研究生教室,须在页面左上端教室清单选择“公共课学院”,“编号/名称”中填入相应教室号进行查询,然后选择由培养科安排使用的教室(若是文昌楼,则选择后面带(研)字的教室)。不要选择本单位教室库中的东校区综合教学楼教室信息。

如果需要在管理系统中新增本单位的教室,可以在“培养”→“基础信息管理”→“教室信息维护”中增加,新增教室信息时务必要选择所属单位

“时间描述”: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直接点击右侧小课表中相应时间,出现空心五角星为正常,如果出现其他标志说明存在冲突情况(详见小课表下说明)

2)选择学生:

“人工安排的学生”适用必修课程,可以统一安排,不需学生个人网上选课。点击“选择学生”,可按“年级”“学生类别”等条件选择上课学生。若勾选“培养计划选择该课程的学生”,则只能查询到把该门课程列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名单,反之则能看到未选择该门课程的全部学生。查询到相关学生信息后,点击右下方的“选择勾选”或“选择全部”。

“网上选课的学生”适用选修课程,需要学生个人网上选课。

(二)排课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保存”。

(三)保存后,如果出现冲突提示,说明所排课程和已排课程在时间、地点上有冲突。如果确定所排课程没有冲突,可勾选页面右上角验证冲突”。

三、课程检查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课表对全校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四、调课备案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授课,若因故需要调课,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调课记录单》(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培养表格下载—“4.教师用表”中下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附件:

1.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修课程安排.doc

2. 附件2:培养方案修订提醒(20230829更新).docx

3. 附件3: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程安排表(文昌楼)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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