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及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助教、助管合计人数按照本学院一、二年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8%设置,助研由课题组和导师设置。现将本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由各培养单位制定设岗计划、应聘条件、工作安排等具体方案,进行公开招聘,所设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岗位目标、每周工作量及考核标准等内容。
2.申请流程:将《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一并交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根据应聘条件组织聘任,确定受聘人员后,将聘任结果连同被聘者申请表加盖学院(部)公章后送达一份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二、申请时间、要求及岗位考核
1.“三助”岗位聘任工作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并公布结果,原则上聘期为一学年,助研的聘期由课题组自行设定。
2.各学院(部)对研究生“三助”岗位每月考核一次,并给予相应的评定。担任“助研”岗位的研究生由课题组以及设岗单位给予评定。各学院(部)于每月末将签各学院(部)意见的《研究生“三助”工作___月总结考察鉴定表》和《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汇总表》统一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3.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各学院(部)可以随时终止其“三助”工作,及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年一般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三、本学年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应参考我校《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2.续聘的研究生助管不需要再申请;助管条件:原则上面向一、二年级的研究生设置,要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并要有足够的时间保障;
3.每个学院(部)须指定1 名研究生助管总负责人协助您做好学院(部)的“三助”全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部)和研工部具体三助工作对接,加入研究生院对接学院(部)助管负责人群;
4.根据学校贷款科工作任务需要,每个学院(部)须指定1 名研究生助管总负责人做好学院(部)全体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工作,加入研究生院贷款联系群;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民政及残联反馈学生名单)及因突发自然灾害、意外等情况造成的特殊困难的学生,应聘尽聘,优先录用。
2.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孟老师,电话:0373-3329236。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 月工作总结考察鉴定表.docx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____月“三助”汇总表.docx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