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我校电子信息等4种专业学位类别选择专业领域的公示

时间:2023-11-13浏览:10设置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通过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培养单位申报,研究生院审核,现将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出。

  期:202311131115

联系电话:0373-3326186

    箱:yjsypyb114@163.com


 

    附件:专业领域细化公示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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