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9浏览:62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将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由各培养单位制定设岗计划、应聘条件、工作安排等具体方案,进行公开招聘,所设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岗位目标、每周工作量及考核标准等内容。

2.各培养单位应参考我校《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助教、助管合计人数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一、二年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4%设置。助研由课题组和导师设置。助管岗位原则上面向一、二年级的研究生设置,要求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并要有足够的时间保障。研究生助管岗位必须服务于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助教、助研岗位参照管理办法。

 二、申请程序

1.各培养单位发布本单位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办法;

2.申请人将《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一并交培养单位;

3.各培养单位根据应聘条件组织聘任,确定受聘人员后,将“三助”岗位汇总表、被聘者申请表加盖学院(部)公章后送达一份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三、岗位聘任与考核

1.“三助”岗位聘任工作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并公布结果,原则上聘期为一学年。助研的聘期由课题组自行设定。

2.各单位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由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和副书记全部负责,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三助”岗位每月考核一次,并给予相应的评定。根据各培养单位设岗情况,担任助研、助管的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每月末将《研究生“三助”工作___月总结考查鉴定表》和《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汇总表》统一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考核通知另行发布。担任“助研”岗位的研究生由课题组以及设岗单位评定和考核。

3.对岗位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可以随时终止其“三助”工作,及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年一般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民政及残联反馈学生名单)及因突发自然灾害、意外等情况造成的特殊困难的学生,应聘尽聘,优先录用。

2.每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岗位。

3.请于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的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文渊楼113房间),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研工部邮箱hsdygb2020@126.com。

4.每个培养单位须指定1名研究生助管总负责人协助您做好本单位的“三助”全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和党委研工部具体三助工作对接,加入研究生院对接各培养单位助管负责人群。

5.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孟老师,电话:0373-3329236。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汇总表.doc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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