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刘骏飞发布时间:2022-03-26浏览次数:11715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

2.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频和视频留存备查。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时间

1.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2.根据生源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至少为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

2022年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别

联合培养计划

推免

拟分配(含推免等)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专硕

新乡学院1人,周口师院1

15

100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非全日制

专硕


0

25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专硕


0

11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全日制

学硕


3

25
(其中
01-04方向18人,05-06方向4人)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全日制

学硕


0

7

合计





18

168

3.考生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文学院在复试前电话通知到复试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时间:

文学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全日制考生复试时间:2022327-29

汉语国际教育测试时间:2022329830—1430

正式复试时间:20223291430—2030

中国语言文学测试时间:20223291430—2030

正式复试时间:2022330830—1430

戏剧与影视学测试时间:20223301500—1800

正式复试时间:20223301900—2300

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测试时间:2022330830—1430

正式复试时间20223301430—2030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3三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必须包含听力和口语,也可以包含专业外语

  2.专业课考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工作业绩考核

复试方式采取网上复试的方式,在复试前会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由学院按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报研究生院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远程面试复试办法

1.复试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推荐或指定的复试平台。提前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在正式复试前逐一测试,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逐一解决,做好兜底保障。应明确考生面试环境安静、光线充足均匀、背景单一、画面适中、半身位上镜等。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检查重点包括考生是否独自一人,考生所处环境是否安静、背景单一、无辅助手段,不可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佩戴耳机等。

2.按照学科方向设置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成员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每个面试小组安排2名复试助理。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技术操作,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

3.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派出2名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熟练掌握网上复试技能和流程。

4.优化复试内容,提高试题的综合性和开放性,加强能力考查。

复试成绩各项占比:

分类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专业复试

专业技能面试

综合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20

25

25

30

100

外语:学院统一建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现场打分。

专业复试:各专业负责建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

专业技能面试:由考生进行讲课或说课,时间:8±1分钟。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讲课/说课水平、基本素质、表达能力现场打分。

综合面试:由面试导师组综合考量考生的知识基础、反映能力、表达能力、政治表现等综合素质。

5.研究生秘书为复试秘书,统一管理平台设置,安排功能考场,考场和面试小组遵循“三随机”原则。提前联系学生候考,调试学生端音视频设备;随机抽取面试小组进入相应主考区;随机排序考生参加面试。

6.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复试纪律,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不能迟到不能早退。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题库,利用屏幕分享的方式让考生随机抽取作答。

制定统一的打分表,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最后由面试助理计算各项平均分。无异议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分数。复试结束后,现场打分表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备查。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成员不许接打手机,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不说与该专业复试无关的话语。

7.在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全覆盖测试,兜底保障考生复试条件。凡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死机情况,由复试秘书直接安排下位考生入场。

8.考生过程中,安排1名人员负责复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

9.每个考生视频复试的流程建议如下:

1)面试小组通过视频核查考生信息、检查考生所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随机抽取试题组;

3)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4)复试笔试科目的现场提问(含专业技能测试及现场提问);

5)同等学力进行加试科目的现场提问;

6)综合面试。

保证每个考生只进行一遍即可完成资格审查、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等所有的复试内容。

五、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书面申请与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2022+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研究生院打印申请,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与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同转交复试学院,同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结果。

六、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1104日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根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定位、学习方式、培养过程特点以及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成绩(最高5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市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3

获县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CN期刊

1/

7.专家推荐信;

8.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文学院所有专业对同等学力的调剂生有学术要求。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七、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7.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调剂到我校。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

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统考科目相同门数、考试科目相似门数。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

八、待录取

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同一专业内区分初试科目组,依照学院排序规则,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建议,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3.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九、本办法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