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屈会超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3840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扎实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

2.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频和视频留存备查。

三、复试方式

文学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时间

1.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2.根据生源情况,实行差额复试。

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别

联合培养计划

推免

拟分配(含推免等)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专硕

周口师院2

20

88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非全日制

专硕


0

28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专硕


0

1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专硕

新乡学院1


10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全日制

学硕


0

2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全日制

学硕


1

19(其中01-04方向1505-06方向4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全日制

学硕


0

7

合计





21

164

3.考生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学校、学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文学院复试群二维码:

复试时间:

报道及资格审查:330日上午800—1100

各专业专业课笔试:330日下午300-500(文昌楼102

各专业综合面试:3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会在群中通知,请及时入群,保持关注。并注意在报道时现场查询核对。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3三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包含听力和口语)

2.专业课笔试

3.综合面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的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得到,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占比

复试成绩各项占比:

分类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专业复试

专业技能面试

综合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20

25

25

30

100

(三)其他

专业技能面试内容如下:

1.学科教学(语文):讲课/说课,8分钟,中学语文教材

2.汉语国际教育:说课,8分钟,任一语言点

3.新闻与传播::现场采访,8分钟,现场提供材料

六、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4项材料,并于3291600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必备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210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请下载后填写并签名。补充材料:(提交前,请按下列顺序,将材料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补充材料清单: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根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定位、学习方式、培养过程特点以及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成绩(最高5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市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3

获县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CN期刊

1/

2)专家推荐信;

3)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文学院所有专业对同等学力的调剂生有学术要求。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七、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各学院(部)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6.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规定。

调剂择优原则: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

八、待录取

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区分专业、学科组、学习方式,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意见,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比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外国语科目基本复试线(国家线)低15分以上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3.拟录取考生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九、信息公开、监督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时在文学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文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巡视监督。

十、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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