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换届以来,我校集中调整任用的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已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和党委工作安排,拟于2010年元旦前后,与管理服务部门、教学单位及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同步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现对考核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撰写材料
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管理服务部门要围绕工作计划及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就考核内容的前三项指标进行自我评分,填入相应的表格;教学单位要围绕考核的七项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评分标准,对考核内容涉及的七个一级指标及分项指标进行自我评分,填入相应表格;处级干部要按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10月份曾通知全体处级干部撰写任职试用期述职报告,本次撰写在当时所准备述职报告的基础上,工作内容往后顺延至12月底即可,述职报告时间起止:2008年9月—2009年12月;有党政两个“一把手”的处级领导班子,党务干部侧重述党务及个人工作,行政干部侧重述行政及个人工作)。所有材料都应按照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范本(见附件)进行撰写。
二、网上公示
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处级干部年度(任职试用期)述职述廉报告加盖公章后于
三、具体安排
学校考核委员会成立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对管理服务部门,部门负责人要代表个人和本部门按照考核内容向考核组和本部门职工进行述职(因故不能在本单位口头述职的,可与组织部沟通后委托他人代为述职),学校考核组在听取部门述职汇报和对工作成效核查确认的基础上,就考核内容的前三项进行打分,再结合民主测评和出勤率等情况,初步评定考核等次。对教学单位,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若干小组对各单位填写的考核表及成绩(含成果实物及证书等)进行核查核算,根据核对的结果和公示情况,确定各单位考核成绩,并结合民主测评等情况,形成考核结论,初步评定考核等次。对处级正职,结合民主测评和出勤率等情况,学校考核委员会在认真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同时作为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打通使用。
学校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请点击:
附件1-1 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
附件1-2 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1)
附件1-3 管理服务部门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2)
附件2-1 教学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
附件2-2 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1)
附件2-3 教学单位年度考核自评打分表(2)
附件3 述职述廉报告格式要求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