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第二次校内自评的安排意见
各评建创优项目组、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了解、掌握我校评建创优工作的现状和对第一次校内自评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指导、督促全校评建创优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建创优工作进度安排,经研究,定于6月19日至23日进行第二次校内自评。希望各评建创优项目组、校内各相关单位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本次自评工作。
一、考察评估的对象
各评建创优项目组、各教学单位。
二、考察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1.各评建创优项目组
评建创优工作进展状况和整改效果;提交各项支撑材料;考察对校评建创优办公室送达的《评建创优工作任务书》规定项目的整改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时间、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注:①各评建创优项目组应在第一次校内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完善《自评报告》,并于6月17日前提交校评建创优办公室;②《自评报告》的撰写请严格按照观测点的顺序进行;③由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进行汇报;④汇报应采用多媒体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⑤汇报人应着正装,使用普通话。)
2.各教学单位
(1)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学院(部、室)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
(注:《自评报告》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主要观测点”的顺序撰写;请在《自评报告》中说明本单位在评建创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难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方法。)
(2)提交本通知所列附表(附表1—14)的全部材料;科研促进教学的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计算机机房向本科生开放情况及本科生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的情况总结;新办专业材料;实践教学内容体系与改革情况的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学生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改革情况的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分析;主要办学特色材料。
(3)院长(主任)汇报多媒体课件应按下列内容、顺序及相关要求制作。
①学院(部、室)概况。
②科研促进教学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分析(列出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
③非师范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见附表1)。
④计算机机房向本科生开放情况,本科生利用网络资源学习情况。
⑤加强新办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新办专业名称;主要措施和成效)。
⑥培养方案:2005年学分制培养方案修订中,专业课程体系的调整、合并、重组、整合情况。
⑦多媒体授课情况(见附表2)。
⑧学生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情况(改革情况,加强实践教学的主要措施、效果分析,列出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
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和实验室开放情况(见附表5)。
⑩加强学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分析。
11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改革情况,列出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名称。
12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分析。
13主要办学特色。
(4)备查材料
①2003—2006学年度学生名册(具体字段要求见附表8—13)。
②2005—2006学年度考务材料。
③200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按学校规定)。
④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考核课程一览表(见附表14)、试卷(含全部正考、补考、缓考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学生成绩单。
⑤2006届本科毕业生实习材料(按学校规定)。
⑥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
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关材料(教师教案、学生分小组设计的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方案(实验报告))。
(5)其他要求
①各教学单位应在第一次校内自评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完善《自评报告》,并于6月17日前提交校评建创优办公室;
②由院长(主任)进行汇报;
③汇报应采用多媒体形式进行,汇报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④汇报人应着正装,使用普通话;
⑤应做到对本单位基本状态数据的了如指掌;应能准确回答专家的质询;
⑥外语教研部、军事教研室请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准备以上材料。
三、专家组组成及任务
1.第一组:负责对公共教学基础设施的考察和对各评建创优项目组评建创优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质询。
2.第二组:负责对学生试卷的审阅和检查。
3.第三组:负责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和检查。
4.第四组:负责对其他相关内容的考察和检查。
四、考察评估的日程安排
(一)6月19日(星期一)为各评建创优项目组、各教学单位集中汇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上 午 8:00—9:30 | 校自评专家委员会工作会 | 行政楼 综合会议室 |
上 午 9:50—12:00 | 思想建设组、教学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经费保障组、校舍建设组、设备建设组、体育建设组进行工作汇报 | |
下 午 3:00—6:30 | 图书建设组、校园网建设组、学风建设组、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进行工作汇报 | |
晚 上 8:00—10:30 | 外国语学院、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外语教研部、军事教研室进行工作汇报 |
(二)第一组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6月20日 (星期二) | 上 午 (8:00—11:30) | 考察西校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情况;察看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 | 考察校区时,校舍建设组应派人跟随,并作解释说明、接受专家询问 校史馆、科技馆由校党委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讲解;生物标本馆由生命科学学院派专人负责讲解、接受专家询问 考察图书馆时,图书建设组应派专人负责讲解、接受专家询问 |
下 午 (3:00—6:30) | 考察图书馆、校史馆、科技馆、生物标本馆;考察东校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
6月21日 (星期三) | 上 午 (8:00—11:30) | 考察相关教学单位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
下 午 (3:00—6:30) | 召开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 |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 |
6月22日 (星期四) | 上 午 (8:00—11:30) | 审读各项目组《自评报告》、查阅各项目组提交的支撑材料 | |
下 午 (3:00—6: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自评情况、商议自评报告的撰写 | 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 |
6月23日 (星期五) | 上 午 (8:00—11: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撰写并向校评建创优办公室提交自评反馈意见 | |
下 午 (3:00—6:30) | 向学校领导汇报自评情况 |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
(三)第二组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6月20日 (星期二)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外国语学院、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语教研部提交的试卷 | 各教学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将试卷等专家组需要的材料送至专家工作室(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教育科学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提交的试卷 | ||
6月21日 (星期三)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提交的试卷 |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军事教研室提交的试卷 | ||
6月22日 (星期四)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与试卷相关的其他材料 | |
下 午 (3:00—6: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自评情况、商议自评报告的撰写 | 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 |
6月23日 (星期五) | 上 午 (8:00—11: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撰写并向校评建创优办公室提交自评反馈意见 | |
下 午 (3:00—6:30) | 向学校领导汇报自评情况 |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
(四)第三组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6月20日 (星期二)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外国语学院、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 | 各教学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将2006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等专家组需要的材料送至专家工作室(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不含外语教研部、军事教研室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 | ||
6月21日 (星期三)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 |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 | ||
6月22日 (星期四)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其他材料 | |
下 午 (3:00—6: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自评情况、商议自评报告的撰写 | 行政楼接待室(214室) | |
6月23日 (星期五) | 上 午 (8:00—11: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撰写并向校评建创优办公室提交自评反馈意见 | |
下 午 (3:00—6:30) | 向学校领导汇报自评情况 |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
(五)第四组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
6月20日 (星期二)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外国语学院、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提交的其他材料 | 各教学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将专家组需要的材料送至专家工作室(行政楼综合会议室) 不含外语教研部、军事教研室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提交的其他材料 | ||
6月21日 (星期三) | 上 午 (8:00—11:30) | 审阅、检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提交的其他材料 | |
下 午 (3:00—6:30) | 审阅、检查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提交的其他材料 | ||
6月22日 (星期四) | 上 午 (8:00—11:30) | 专家组根据本组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 |
下 午 (3:00—6: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中,讨论自评情况、商议自评报告的撰写 |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 |
6月23日 (星期五) | 上 午 (8:00—11:30) | 专家组全体成员撰写并向校评建创优办公室提交自评反馈意见 | |
下 午 (3:00—6:30) | 向学校领导汇报自评情况 |
五、座谈会相关事宜
1.参加座谈的范围和人数
参加座谈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的范围和人数,由专家组成员随机选定。
2.座谈内容及目的
座谈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座谈内容由自评专家自行确定。其目的是通过座谈,了解全校各单位评建创优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效果。
3.其他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座谈,指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按时将参加座谈的教师带到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换人;指派一名专职辅导员按时将参加座谈的学生带到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换人。
(2)参加座谈的教师、学生必须携带本人的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备检查。
六、其 他
1.各评建创优项目组、各教学单位的汇报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凡涉及本单位的汇报内容,请不要自行增、减。
2.为使本次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自评期间的有关工作安排将在校园网主页和我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网站即时发布,请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密切关注。
3.如有疑问,请咨询校评建创优办公室。
联 系 人:瞿洪明 宋卫平
联系电话:3329377 3329378
河南师范大学评建创优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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