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因机构变动、人员变更,为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请各单位重新报送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宣传委员和通讯员,具体要求如下:
1.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1人;
2.校内各单位通讯员1-2人;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宣传委员;
4.将有关人员情况按附件2要求填写,于2013年5月7日前通过OA报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肖亮亮处,联系电话:3325863。
附件1:
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宣传委员、通讯员工作职责.doc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