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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浏览次数:120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就业指导名师主要限于从事就业指导工作并具有就业指导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获得全国就业指导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就业指导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也可申报。创业指导名师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中认定。

(二)推荐名额: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我校限报2名。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就业创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为大学生解读就业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指导服务。

(四)长期从事就业创业方面工作,并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组织的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六)获得国家及省级组织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证书,并能指导和带动本地本单位的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工作。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成果奖(国家级就业创业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就业创业成果奖为负责人或主持人)。

(八)就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就业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赛事,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的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很高。

(九)创业指导名师需参加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或优秀指导教师奖。有过创业实践经历或指导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827日,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平原楼105室),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就业创业指导名师推荐表、职称证书(职务证明)、个人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经历及成果、所获荣誉及证书,各种相关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两份)。学校组织评议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灵修 联系电话:3328603

附件: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推荐表.docx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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