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防控工作。
一、尽力减少大型集会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若确有需要举办的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报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举办,并尽量控制集会人数、压缩集会时间。
二、坚持并完善师生体温晨检、因病缺勤登记随访、疫情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报告人,并将报告人名单于2009年9月15日18时前通过OA系统工作便笺发送至校办督察科李朝阳处,学校将于2009年9月16日全面执行各项报告制度。各单位一旦发现有发热和流感样疾病人员,要督促其到校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教职工给予居家观察并追踪随访;学生要及时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各单位信息报告人每日下午5点以前将晨检结果和因病缺勤情况通过OA系统工作便笺发送至校医院防疫保健科张素霞处。各类学生以单位(学生处、研究生学院、新联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附小、幼儿园)报告,教职工以院系、部门报告,疫情零报告电话3326458。各单位可以根据教职工人数到校医院领取一定量的体温计,联系电话2303378。
河南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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