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第二家属区全体业主:
为了规范管理服务,我公司经与第二家属区工地管理办公室协商,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09年9月1日~2010年3月1日前,业主装修房屋的请到第二家属区管理办公室缴纳装修押金1000元。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即可将押金取出。
二、业主在2010年3月1日后进行装修的,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押金1000元,并由业主承担装修垃圾清运费。
三、业主聘请装修公司,双方需到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公司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押金1000元,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字(主管或经理确认)。装修押金退还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
四、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请业主尽快前往物业公司办公室填写业主档案及相关手续。
五、业主自己装修须填写业主装修保证书,并由施工人员办理装修临时出入证。
新乡市金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师大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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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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