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办理汽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8浏览次数:146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

为规范车辆出入东西校区及新老家属区大门秩序,拟对校内有关车辆办理通行证,现将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1、办证范围:限于校内各单位公务车辆和教职工车辆。

2、办证程序:实行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各单位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或联络员)对本单位的车辆情况进行统计(见附表)。办证人员需提交工作证、行车证复印件。

3、报送时间:办证所需材料及统计表于910前报保卫处办公室(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以便笺形式报保卫处办公室程习伟)。

4、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通行证办理由保卫处办公室负责,联系人:程习伟,联系电话:332587580

附:《车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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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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