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 委:省纪委、监察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7-09-17浏览次数:450


根据工作需要,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从河南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选调职位分为三类:

1、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18名;

2、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共15名;

3、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共5名。

二、选调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中共党员;

2、河南省现职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只能报考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

3、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12月31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不限定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91718日、19日三天,每天9001600,中午照常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郑州市顺河路31号天中大酒店二楼会议室(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

3、报名方法:

①报名人员须提前登陆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下载《2007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2份。

②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和以上资料复印件各2份,同时交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40元。

③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一类职位。如果某类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低于13的比例,减少该类职位选调名额,允许报名该类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注意事项:

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报名时请记清自己的报名序号,留下常用电话号码,以方便领取《准考证》和及时联系。

③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07927日、28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郑州市顺河路32号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西)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50分,三类职位报考人员同一试卷。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名并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法律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07929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分三类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免笔试的法律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每类职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调人员。按照省人事厅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程序对确定的拟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同类职位的考察人选中递补。

()试用期半年

对确定的拟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称职者办理调动手续,按原任职务级别安排非领导职务,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省纪委干部室咨询电话:(0371) 65902758 65902154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200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