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条例》和《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对2004-2006年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年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2004-200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获得者认真撰写《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资助项目总结(进展)报告》;
2.请2004-200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获得者认真撰写《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进展)报告》;
3.项目《总结(进展)报告》应附主要科研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
4.请有关单位于9月21日前将项目《总结(进展)报告》及附件(纸质稿一式2份)收齐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理科):谢友海 电话:3326211
(文科):崔宗超 电话:3326108
科 研 处
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