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专业开班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09年申报第二专业/学位的2007级和2008级本科生人数现已基本确定,根据文件规定,申报人数满30人的专业单独开班,不足30人的专业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可通过插班听课的方式修读。详细信息见下表:
注:申报第二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1。 一、单独开班专业事宜 1、请申报可单独开班专业的学生务必于9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建行卡内,逾期不存者视为退选。 2、上课时间、地点:定于9月26、27日开始上课,上课地点详见课表。 3、9月24-25日前往第二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领取课表、预定教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二、插班修读专业事宜 1、鉴于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采用插班修读的方式,与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发生冲突,允许学生退选所申报的第二专业(不可改选)。退选学生须在9月18日前到所在学院负责人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接受插班修读。为保证各项工作如期进行,学院负责人务必于9月21日前(下周一)将退选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研室(加盖学院公章)。 2、接受插班修读的学生可自本学期起开始插班上课,具体上课课程与时间根据所修读第二专业规定的课程自行安排,但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操作步骤如下:所修读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课表--根据自己的主修专业课程安排自行听课。 3、9月24-25日前往第二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预定教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三、教材 各学院负责人将统计学生预定教材信息于9月28日交教务处教材科,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册数等。 附件:1、 ![]() 2、 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0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