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推动全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实践深入开展,引导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教师、学生各方面的优势,高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地方产业需求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学生在教师的辅导帮助下实现成功创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市场引导、组织推动、政策扶持、社会支持,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教师与学生“四位一体”协同共建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扶持对象
扶持项目为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河南省范围内的创业项目。学校的推荐项目要具有创业融资需求、且具有一定成长潜力。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扶持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重点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能代表本地区和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对全省三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扶持项目的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
(三)扶持项目着重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等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的硕、博研究生创业项目;
(四)扶持项目要有高校教师参与并能承担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职责;
(五)创业者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30%的自筹资金;
(六)项目申报高校和地方要有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扶持项目要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三、主要程序
(一)项目申报
1.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广泛宣传,自行选拔具有成长潜力的优秀项目推荐至学校。请申报个人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申请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述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6日下午5点前交至平原楼109室,《申报表》和《汇总表》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校评选推荐。学校将组织创业项目答辩会,邀请专家担任评委,届时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需进行现场PPT展示(5分钟),并回答专家组的现场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项目指导教师参加)。专家组将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结合现场表现遴选出成长性好的5个创业项目到省里参评。
(二)项目评审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将结合高校推荐项目情况,组织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投资专家、高校有关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论证。
1.书面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各个项目填报的《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进行书面材料论证。最终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下一轮的评审程序。
2.现场展示答辩。进入该阶段的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要进行现场PPT展示(5分钟),并结合评审专家组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5分钟)。项目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项目指导老师、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均要参加。最终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下一轮的评审程序。
3.专家实地考察。项目评审专家组要对入围的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该阶段最终确定的项目即为引导资金扶持项目。
(三)资金拨付
经过专家论证遴选出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项目3-10万元引导资金,各高校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政策、场地、资金等配套支持。引导资金将直接划拨到项目申报者所在学校(以下简称主管高校)。引导资金划拨到位后,待主管高校和地方各项配套政策、资金等落实到位,由主管高校负责到位资金的实施安排(期间部分高校相关项目如有变化需经省教育厅批准)。
(四)组织管理
主管高校要与项目申报者签订项目任务书,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培训等方面。主管高校负责对引导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财务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督促创业大学生按规定用途使用引导资金;项目指导老师要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加强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引导资金的,对截留、挪用引导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下拨资金,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王灵修 电话:3328603
附件: 1.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