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办发规〔2024〕50号)文件精神,为不断加强招生计划引导和调控,切实调整优化专业招生结构,全面做好2024年我校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请各学院(部)、书院根据近年来本学院发展情况,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及办学条件,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上报2024年招生计划及宣传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1.请各学院(部)、书院在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部)、书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和教学资源,结合专业录取率、就业率、考研率等相关指标,科学制定2024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附件);2.学院(部)、书院增设的新专业,需一并报送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3.凡涉及新增或停招专业、原专业性质变更(非师范改师范、下设方向等)、专业名称变更,大类招生有变化的专业均须先向教务处申请审核并通过,持加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申请向招生就业处报送招生计划;4.提供面向考生的咨询电话,并确定负责招生宣传事宜的联络教师1人、学生1人,并提供姓名和联系电话。二、招生宣传材料1.提供反
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