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学科点: 接校财务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财务处要求,从2005年起,在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时,对本单位专项支出备选项目均需写出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若单位不报送备选项目论证报告,教育厅将不再予以受理。根据以上通知精神,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编制本学科点(重点实验室)急需建设的项目论证报告。请结合自身条件尽快以学科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形式编制论证报告(不要以具体的科研项目形式申
    2004-11-10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安排,本周二下午理论学习时间请各单位继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意见〉〉详见10月15日各大报纸或见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04]16号)(已发至各单位)}           &nb
    2004-11-09
  • 关于参加第七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中国科学院和广州市政府定于2004年12月28日至30日在广州会展中心联合主办第七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望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报名参与。 详情请登陆网址:http://www.ocs-gz.gov.cn. 电 子 邮 箱:    ocs
    2004-11-04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实施,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培育质量,凡申报200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的老师须签署 “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承诺书”。该承诺书请到科研处网页“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签署后的承诺书请与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 研
    2004-11-03
  • 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要求,本周二下午自行安排调整为理论学习时间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请各单位及时将学习讨论情况及职工反映以书面材料报宣传部。{〈〈意见〉〉详见10月15日各大报纸或见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04]16号)(已发至各处级单位)}  宣传部 2004年11月1日
    2004-11-02
  •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4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和“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 1.申报范围: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条例》规定,凡申报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基金并且通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但未获最终立项资助的项目均可申报。 2.符合上述申报范围的项目原申报人须
    20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