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单位:为做好《河南师范大学年鉴(2021卷)》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撰写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撰写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注明撰稿人、审稿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入编材料与往年相比要内容新、有特色(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综合性条目要有实质性内容,体现出数据年度发展变化以增强历史感。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年鉴(2021卷)》目录及分工(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年鉴(2021卷)》编写要求(附件2)认真撰写本单位入编材料。稿件统一使用WORD文档编辑,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师大党办〔2019〕5号)(附件3)规范排版。 二、报送要求各单位纸质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呈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请各单位于3月26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7室,电子材料通过OA精灵发送至张金金。联系人:张金金 联系电话:3326157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年鉴(2021卷)》目录及分工.doc2.《河南师范大学年鉴(2021卷)》编写要求.doc3.《河南师范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办法》.doc校长办公室2021年3月17日
    2021-03-18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校文明办拟于3月16日至19日组织2021年第1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补发、停发意见(附件2)。请校纪委、稳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生办、校工会、校爱卫会、社科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考评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对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教职工提出明确意见。各单位考核意见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请人事处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新进、调离、去世等人事变动信息。请后勤管理处提供2021年1-3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2021年1-3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3.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4.全校教职工都有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
    2021-03-16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经研究,兹定于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2021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二、会议地点党校教室(新五五四教学楼102)三、会议议程9:00-10:00 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10:10-11:30 党建工作会议四、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五、相关要求1.请参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处于隔离期者请勿参会。2.请于3月16日下午5:00前将请假人员名单(附请假原因)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勤政楼118室)。3.请参会人员到签到席签到,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4.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党委办公室2021年3月16日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