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6月11日(周二)下午理论学习内容及主要参考如下:1.《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3.校纪委监察处网站收集整理的2019年以来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请在6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报送纪委办公室何云龙OA。学习结束后,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有关学习贯彻情况以简讯等形式报送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附件: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doc纪委办公室2019年6月11日
    2019-06-10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校文明办拟于6月10日至14日组织2019年第2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补发、停发意见(样表见附件2)。请校纪委、稳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生办、校工会、校爱卫会、校学术委员会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考评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对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教职工提出明确意见。各单位考核意见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请人事处提供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新进、调离、去世等人事变动信息。请后勤管理处、党委学工部提供2019年4-6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2019年4-6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3.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4.全校教职
    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