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精神,现就2016—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原则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真正体现评优评先工作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教学单位、党政群团各单位、各直(附)属单位或教研室、科室。评选条件:领导集体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团结一致,形成了一个坚强的集体,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领导能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单位教职工能够模范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计生政策,无违法乱纪现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二)优秀教
2018-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