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8〕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今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范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庫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18届毕业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摩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二)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
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