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者:刘敏发布时间:2019-02-27浏览次数:723

为做好我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1号)、《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依据专业特色,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凯

副组长:马新峰

成员:鲍林林 谢友海 苏现伐 朱桂芬 金彩霞 崔延瑞 皮运清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主任:鲍林林(兼)

二、转出转入名额

一年级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为本专业当年在读总人数的10%,二、三年级转出和转入人数限额为本专业当年在读总人数的5%,三年级本院各专业互转人数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可适当放宽。

三、转专业条件

在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191号)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于拟转出的学生,须出具由拟转入学院出具的“确有兴趣和专长在新专业能更发挥本人特长”的纸质证明文件一份(要求拟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申请院内各专业互转的学生无此项要求。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对于通过资格审核拟转专业的学生,当申请人数大于转出限额时,同一批次的学生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当年投档线20分(含20分)以上者具有优先权,并按高考成绩排序;其他申请者二、三年级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顺延排序,一年级按照必修课总学分绩点顺延排序。对于拟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符合我院专业招生体检条件基础上,进行专业测试(面试及笔试成绩各占50%)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择优录取。

外院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入学后进入低一年级学习(化学化工学院各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可随本年级学习,三年级学生需转入二年级学习),本院各专业互转的学生原则上可直接跟随本年级学习。

                                                                                           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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