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素质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2025年7月修订),《环境学院本科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办法》(2025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按照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委员会,负责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环境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如下,如对测评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9月16日之前反映。
受理意见电话:3328220。
受理意见邮箱:2025170@htu.edu.cn。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16日
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4日
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综测排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