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353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政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202067号),现就全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全校所有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内容

    1.“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在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3.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需要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老旧危房。

    4.擅自改变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如:承重墙、梁、柱拆除、开大洞口,严禁使用独立砖柱承重,违规开挖楼房地下空间);

    5.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如:楼板、梁、柱出现较大、贯穿裂缝,严禁集中堆载超过楼房设计承载能力);

    6.基础不均匀性沉降,导致墙柱倾斜等情况的;

    7.房屋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8.全校房屋内老旧燃气管网;

    9.擅自加层、改扩建存在安全隐患的;

    10.违规用气用电、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的;

    11.贴砖、吊顶等装修材料出现松动、脱落情况的;

    12.使用年限超过20年房屋(以竣工时间起算)。

    三、工作要求

    1.思想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详细学习文件精神(附件1),并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附件2)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附件1和附加2将通过OA系统,发送给相关负责人,请大家注意查收。

    2.排查要落实落细。隐患排查工作关乎师生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要稳扎稳打,全覆盖,无遗漏。

    3.整改要及时彻底。根据排查情况,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能处理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复杂问题要及时上报。

    为方便工作联络,请各单位报送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请20201026日下午17点前,将《联络人信息统计表》(附件3)通过OA发送到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房产科张万里。

    联系电话:3325904

 

    附件3:联络员信息统计表.xlsx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