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家属区周转房搬迁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4浏览次数:5041

校内各单位:

根据第一家属区周转房清理整顿工作安排,经校党委研究,居住周转住房的教职工,自愿上交周转房不再继续租住的须在2022815-2022831日期间完成搬迁。继续租住的须于2022815-2022818日完成租住协议的签订。涉及的教职工名单将反馈至各基层党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工作整体安排

为方便教职工搬迁,学校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于2022815-2022825日集中为教职工提供交房一站式服务,服务地点设在第一家属区职工生活广场一楼。未在此段时间办理的,请于2022826-2022831日到西校区文渊楼一楼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房产管理科办理搬迁事项。

需学校协助搬迁的教职工,由学校安排搬家公司提供服务,不收取费用(仅限新乡市区范围内运行);自行搬迁的教职工,学校补助1000元补贴;居住期间产生的暖气开口费、暖气改造费、燃气开口费等三项费用由学校退还教职工;现有能正常使用的空调,不愿拆除的,每台空调补贴900元;其他装修费用不再补偿。

服务内容:协调搬家公司提供运输车辆、上下楼搬运、空调热水器拆卸等;相关费用的核算和发放;相关政策咨询等。

服务地点:第一家属区文轩阁(职工生活广场)一楼。

第一服务队:负责第一家属区1号楼-25号楼的搬迁协调工作。

第二服务队:负责第一家属区26号楼-38号楼的搬迁协调工作。

第三服务队:负责第一家属区集资房比例认定、服务期认定及退、缴费用复核、继续租住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服务大厅电话3326825

二、搬迁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需要学校协助搬迁的教职工,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提前将房屋内的个人物品整理打包好,以便搬家公司可以直接搬运。

2.提前准备好暖气改造费用、暖气开口费、燃气开口费的发票。

3.不愿拆除的空调(须能正常使用),备齐遥控器等相关配件;准备好天然气卡;备齐房门钥匙等。

(二)搬迁流程

1.拨打服务大厅电话或直接到服务大厅,预约搬迁时间,需具体到几日、几时、几分。

2.车辆调度员做好相关登记,之后将《搬迁派车单》发至搬家公司。搬家公司负责人将提前联系住户,在预约时间点到达搬迁地点。

3.搬家公司将按照《搬迁派车单》中提供的地址,将住户的物品安全搬运到位。

(三)验房流程

1.物品搬离后,住户拨打服务大厅电话或直接到服务大厅,联系验房员上门验收房屋。

2.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门窗、管道、开关插座等完好情况、查抄水表、电表、燃气表数据,核算相关费用;确认暖气改造情况;确认暖气开口费、燃气开口费相关费用;查验未搬走的空调室外主机、室内风机、遥控器等是否能正常使用。

3.验房员如实填写《交房验收单》,住户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确认。其中,如住户不能提供暖气改造发票、暖气开口费发票、燃气开口费发票的,需要志愿者协助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核查不能现场办理的,涉及的相关费用需要待核实后再另行支付。

4.验房结束后,对双方已经签字确认的费用,可填写《领款单》。

5.《交房验收单》和《领款单》由志愿者当天1830分前转交第三服务队。第三服务队逐一复核。复核无误的将转至财务处。财务处按照流程尽快将相关费用发放至教职工账户。

三、继续租住签订合同流程

符合继续租住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直接到第三服务队处,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四、其他事宜

1.党员志愿服务队将全力为搬迁教职工提供便捷的服务。各服务队均安排一名队长负责所辖任务的整体统筹工作,各队安排有副队长、车辆调度、记录员、房屋验收员、引导员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搬迁工作的各环节。

2.搬迁的教职工,如涉及集资房、服务年限等相关问题的,需要对集资房交款比例、服务年限比例等信息进行详细查验,相关费用待确认后再进行支付或缴纳。

3.按照工作安排,集中搬迁服务工作将于20228251830分全部结束。搬迁预约请在2022824日前完成。2022831日搬迁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后,无故未按时搬迁的,将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和奖励,并由学校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整顿执纪监督专班,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家属区周转住房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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