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浏览次数:399

校内各单位:

根据牧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牧汛〔202314号)文件精神,我校于8410时起由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V级应急响应。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天气形势、河道水情变化,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各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坐镇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启动相应预案,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信息。

2.向学校师生发出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3.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必要时转移在危险教室和宿舍的师生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教学设施设备。

4.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应急抢险等工作。

5.防范因降水、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损坏电器设备以及电线裸露连电伤人事故。

6.地下车库存放的车辆,移出到安全位置,车库口沙袋准备到位、防水挡板安装到位。

7.建筑物门口沙袋准备到位,地下室排水设备工作准备就绪。

8.树下、宣传牌旁、路灯杆旁等等不要站立,尽量减少户外出行。

9.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

目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请各单位继续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河道水情发展变化,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树牢底线思维,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321890   3325904

学校总值班电话:3325000   

 

            河南师范大学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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