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图书馆

离校图书清算

时间:2026-07-24 浏览量:10

(一)毕业生离校图书清算

每年515日起,毕业生借书权限将统一停止。届时当年毕业生不能借书,只能还书和进馆阅览。

1.归还所借图书:若有未还图书,需尽快至图书馆北四楼流通阅览部自助借还机或图书馆北门口24小时自助还书机还书。还书完成后,请同步核查是否存在图书逾期相关费用。若有图书逾期未缴费用(≥30元),需至图书馆北四楼流通阅览部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2.图书遗失赔偿:若所借图书不慎遗失,需购买相同版本正版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ISBN号均相同),且要求图书内页干净、无破损,到图书馆北四楼流通阅览部服务台办理遗失赔偿手续。若无法赔偿原书,则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

温馨提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图书归还、遗失赔偿等业务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到馆办理。延期毕业的同学,请携带延期毕业证明到图书馆南九楼904系统管理部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借阅。其他特殊情况,请至图书馆北四楼流通阅览部服务台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3326550

(二)个别办理离校图书清算手续:离职、休学、退学等原因,需前往服务台归还所借图书及补缴逾期费,方可办理图书清算手续。